横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横政办函[2021] 52号
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农村产权
流转交易中心建设与运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横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与运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横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与运营
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产权交易 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20] 196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由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运营全市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通知》(南局发[2021]29号)要求,为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农村产权服务功能为重点,通过整合资源,逐步建成覆盖全县、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联通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对接南宁市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土地等交易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集中发布,促进农村产权交易竞价机制的形成;通过对农村产权交易过程的信息监测,实现农村产权交易过程的动态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通过对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统计分析,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监测预警系统,防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为农村产权交易和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依托平台“统一录入、分类汇总、对口上报”的程序,形成标准统一、信息互通、流程管理对接的农村产权交易合作网络。
三、建设模式
为促进交易中心市场化运营,增强交易中心与企业合作、提升市场交易转化效率,参照南宁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模式,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以下建设模式:
(一)交易中心运营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横县桂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建设。建设完成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设立法人,并根据《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由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 运营全市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通知》( 南局发[2021]29号)文件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委托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县人民政府授权所签运营合作协议予以规范。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发布流转交易信息、受理流转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流转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服务。
(二)交易中心组织架构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共设置5个部门,分别为:农村产权交易部、市场部、信息部、财务部、综合部。交易中心总人数暂定6人,县农业农村局落实1-2名监证管理工作人员对接交易中心相关业务,具体运营工作人员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与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决。
四、建设内容
(一)交易中心建设
在横县茉莉极萃园内建设占地600平方米的交易场所,涵盖会议室,洽谈室,招标室,办公室、办事窗口等,配套LED电子显示屏、办公电脑等一系列办公用品、服务设施。
(二)硬件建设
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服务器、存储设备、办公电脑、LBD电子显示屏、网络联网等一整套电子设备。能满足日常交易中心.运营及后期升级改造需求。
(三)软件建设
采用与南宁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同一套交易服务平台,实现统一运营,统一交易服务,具体包括:
1.农村产权交易网。建设农村产权交易门户网站,能够为各类农村产权的供求主体提供统一对接的渠道,汇总、分析、发布农村产权交易的整体信息,指导、规范、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的发生。通过建设立体式综合服务网站,形成上下畅通、多方联动、协同合作的网络市场中心。
2.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系统。系统以平台为依托,以信息化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各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土地管理、供需项目发布审核、竞价、成交、鉴证和归档等系列工作流程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统一管理、维护与扩展应用。
3.农村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建设农村产权交易的公共竞价系统,形成兼容、灵活、扩展的网络竞价支撑系统,提供自由竞价(正向、反向)、阶梯竞价、招标、拍卖等各类竞价方式。针对特定项目开通网上竞价,满足资质要求并交纳保证金的用户可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网上竞价。
五、组织机构
为保障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陆宏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靖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农云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志东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梁庆保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费汝令 县司法局副局长
粟清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明龙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陆云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 辉 县水利局副局长
禤品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天悦 横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其詰 那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成英 百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基瑜 马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照镟 马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柳 建 云表镇党委副书记
李健阳 镇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韦 俊 校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农丽莎 石塘镇党委副书记
莫小红 六景镇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进击 陶圩镇党委副书记
潘育昌 莲塘镇人大主席
卢 斌 平马镇党委副书记
甘 塔 峦城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仕合 平朗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黄旭升 新福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宋有进 南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陆宏建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粟清柱兼任。
六、工作职责
为保障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将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的立项等各项建设手续的报批,做好项目建设的跟踪推进,及时制订相关政策文件,保证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对辖区内项目申报、申请补贴、农业设施用地、抵押融资等需要农村产权权属证明材料的,明确可使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出具的流转交易鉴证书作为凭证。鼓励将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涉农融资、涉农补贴项目等纳入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引导涉农土地项目进场入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流转交易,引导金融机构对进入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政策等相关工作。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成 五年内,从2021年起至202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扶持预算,作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运营经费不足部分的差额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的手续费、鉴证费、人员经费补助等,不得用于发放奖金、绩效等激励性资金用途)。负责落实全县各乡(镇)联网电脑设备的购置、农村产权经纪人业务培训等相关费用,保证交易中心正常运营。探索出台财政支农扶持政策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相挂钩的办法,对经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在进行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时优先给予安排。
县金融办:协助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顶层设计,协助报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运营资质,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按照规定及时设立法人,制定完善运营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受委托或受授权的各项职责义务。
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具体运营工作,承担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运营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项目建成第六年起,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运营经费由运营公司自行解决。
七、项目资金预算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经费预算约为300万元(以实际开支及第三方审计额度为准),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横县信用合作联社、横县桂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贵筹措解决,其中横县信用合作联社自愿出资建设项目经费的70%,横县桂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出资建设项目经费的30%。
八、拓展服务与收益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主动适应流转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抵押融资、产权经纪、项目推介、组织现场竞价或网络竞价交易等配套服务。积极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九、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设备采购、工程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