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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校椅镇罗村村委会约500亩集体土地公开流转公告

为充分发挥农村现有资源资产利用率,增加农村集体收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经民主决策表决通过,横州市校椅镇罗村村委会约500亩集体土地对外公开流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校椅高速出口东北边,该土地地势坡度平缓,土地肥沃,水源充足,六蓝水库干渠道从边上流过,有电源连接,靠近高速出口,交通非常便利。

出租期限:承包期限15年。

出租用途:种殖。

出租底价:1000元/亩/年。

出租租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一年一付,押一付一。

出租方式:采取现场竞价方式。

出租确认方式竞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出标的的承包方。

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3年3月28日(农历初七)星期二上午10:00开始。

2、竞价地点:横州市校椅镇罗村村委会前篮球场。

竞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公司决议)及复印件交至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交纳投标(竞价)保证金50000元整。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标的情况图:

竞价须知

本流转交易项目《竞价须知》,依据《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流转项目出让方意见进行制定。

一、意向受让方,经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应了解并接受《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等业务规则的全部内容。

二、意向受让方应全面了解并知悉转出方提供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告披露的流转交易标的信息。意向受让方应对所竞价的流转交易标的有关情况及瑕疵已做了全面的了解,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判断,并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了相应的风险应对准备,且对竞价成功后的《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流转交易合同的签署均无异议。

三、本次竞价流转交易标的起始价为人民币: 1000元/亩/年。

四、流转交易标的面积:约为500亩(实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五、流转年限:15年。

六、本次竞价采用自由竞价的竞价方式,每次出价加价为10的倍数,加价范围在50元-100元之间,最低50元,最高100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押一付一。

八、竞拍报名保证金:50000元整。

九、租金递增:在流转年限第六年起在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0元/亩/年;在流转年限第十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0元/亩/年。

十、竞价方式和竞标地点:本次竞价方式为现场竞价,竞标地点校椅镇罗村村委会前篮球场。

十一、竞价时间:2023年3月28日(农历初七)星期二上午10:00开始

十二、报名竞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公司决议)及复印件,并交纳投标(竞价)保证金:50000元。

十三、地上附着物处置:

(一)现地上附作物约有100亩果树,竞得人若保留,需向村集体支付10万元的转让费后由竞得人负责经营管理,产生的收益归竞得人。

(二)竞得人不保留地上附作物(约100亩果树)的,由村集体负责清理,清理期竞得人与村集体在另行协商。

十四、根据村集体民主会议决议,参加本次竞价者须接受以下条款:

(一)在流转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私自在土地上违规建筑、种植。

(二)流转期间,受让方不得在流转土地上从事违法犯罪经营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听劝告和整改,转出方有权劝阻、举报和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三)流转期间,受让方不得在流转标的违规安装树立广告牌,需安装树立广告牌,需与村集体协商,并征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十五、本次竞标以约定时间准点开始(以北京时间为准),有意向受让方报价即进入延时期,延时期为3分钟。在延时期内有新的有效报价,则重新进入延时期(即重新计时),直到延时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十六、意向受让接受转出方确定的流转交易条件,通过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组织的竞拍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并接受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只征集到一个竞买方的,依照转出方意愿进行处理。

十七、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一)竞价时间截止,产生有效受让方时:

(1)被确认为本次流转交易受让方所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处置:被确认为本次流转交易受让方所交纳竞价保证金转为流转交易保证金,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流转交易合同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竞价保证金按受让方要求处理。受让方应当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方签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并缴纳有关费用。逾期不签合同、不缴纳费用的,视为主动放弃受让资格,保证金作为转出方的损失赔偿,不再退还,划归转出方所有,并向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竞价流转交易服务费,流转交易标的由转出方自行处置。

(2)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处置:其他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结束,现场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二)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转出方所有。

十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收费标准:

(一)依据《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所称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收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未提供服务的不得收费。

(二)竞价服务费采用双向收取,收费标准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标准如下:

(1)成交金额为100(含)万元以下,差额计费率为1.5%。

(2)成交金额为100至500(含)万元以下,差额计费率为1.2%。

(3)成交金额为500至1000(含)万元以下,差额计费率为1%。

(4)成交金额为1000至5000(含)万元以下,差额计费率为0.8%。

(5)成交金额为5000至10000(含)万元以下,差额计费率为0.5%。

(6)成交金额为10000万元以上,差额计费率为0.25%。

注:

1、每笔交易最低收费500元。

2、转出方为农户个人或者村集体,免收该项费用。

(三)交易鉴证书工本费为200元,该项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十九、意向受让方的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有维护竞价秩序的义务;

(二)意向受让方有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的义务:

(三)意向受让方有执行交易文件的义务;

(四)意向受让方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义务;

(五)意向受让方有遵守会场纪律的义务。

二十、因意向受让方有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未及时关注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发布的竞价相关信息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使用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二十一、法律责任:

违反流转交易文件规定,造成流转交易失败,需重新组织流转交易的,对违反规定的意向受让方,取消再次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扰乱流转交易秩序的意向受让方,制止无效的,取消其竞价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本须知未规定事宜按照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相关流转交易规则、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二十三、本《竞价须知》有关条款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横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实情况进行变更和修订。